最高人民法院发布《关于审理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首次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保护标准,为数字经济时代软件创新提供司法保障。
为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要,统一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裁判尺度,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发布新的司法解释。该解释共二十五条,涉及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、侵权认定标准、赔偿计算等关键问题。
AI生成内容保护标准首次明确。司法解释首次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保护作出规定,明确"体现开发者独特选择判断的AI生成内容"可受著作权法保护,为相关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法律确定性。
一、侵权认定标准更加细化
新规对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中的"实质性相似"判断标准进行细化,明确应当从软件整体结构、功能模块、界面设计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判断,避免简单比对代码相似度。
司法解释明确,软件的功能、算法、处理流程等属于思想范畴,不受著作权法保护,但具体实现方式如具有独创性,应当受到保护。
二、开源软件合规要求明确
针对开源软件使用中的合规问题,司法解释明确使用开源软件应当遵守相应许可证要求,违反许可证要求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。
建立开源软件合规指引。司法解释要求软件开发企业建立开源软件使用管理制度,对使用的开源组件进行记录和管理,避免合规风险。
三、损害赔偿计算更加合理
新规完善了损害赔偿计算方法,明确可以按照权利人损失、侵权人获利、许可费倍数等多种方式计算赔偿数额,并加大对恶意侵权的惩罚力度。
对于难以确定实际损失的案件,司法解释提高了法定赔偿上限,明确可以考虑软件的商业价值、侵权情节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数额。
同时,新规还明确了证据保全、技术鉴定等程序性要求,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审理提供程序保障。
法规影响
此次司法解释的发布,标志着我国软件著作权保护进入更加精细化、专业化的发展阶段。新规不仅为法院审理软件著作权案件提供明确指引,也为软件企业合规经营和创新发展提供法律保障,有助于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软件市场环境。